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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件!九月起,建委资质审批有新规!

日期:2019-09-06 08:51   by   中财企航       浏览:3198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关于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

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建办市函〔2019438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深入推进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决定对部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991日起,我部负责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延续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不再委托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实施资质延续审查工作。  公路、铁路、水运、水利、信息产业、民航、航空航天等专业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审批仍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实行电子化申报和审批的通知》(建办市函〔2018493号)规定办理。

 

2)按照告知承诺制申请资质延续的企业登录我部门户网站(网址: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在线申报栏目,按现行的相关资质标准,在线填报申报信息,对本企业符合延续资质标准条件的情况作出承诺,完成资质延续申请。 

 

3建设工程企业应对承诺内容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发现申请企业承诺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我部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3年内不得申请该项资质,并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4)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健全完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与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企业和项目信息数据共享机制,确保共享信息及时、完整、准确。要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告知承诺制审批宣传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中财企航小编提醒:

 企业如果申请涉及公路、水运、水利、通信、铁路、民航等方面专业资质的,在提交《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时,每涉及一个方面的专业,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一份、附件材料一套,除了提交给相应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一套之外,还需要提交给相关专业涉及到的有关部门,即所谓的双部门审批。 


一、91日起,在建筑资质方面,不同的省市也有不同程度的新规发布。  


广东:100万元以下,不用办理施工许可证!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式下发《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限额的通知》。


191日起,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含)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工程项目分解,规避办理施工许可证。 限额以下小型工程要保证合理的工期和造价。

 

四川:取消劳务资质,四川开始试点!四川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开展建筑专业作业企业试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1、暂停施工劳务资质审批。自201991日起,试点地区停止受理新办施工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申请。

2、取消建筑劳务作业必须分包给施工劳务分包企业的限制。 

3、劳务企业不得将建筑劳务作业再分包给专业作业企业,即专业作业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地位等同。 

4、专业作业企业以建筑工人取得的技能工种为依据申请登记专业作业范围,无需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 

5、暂设立7个专业:砌筑、混凝土、钢筋、木工、防水、水电、其他专业作业。 

6、试点地区:绵阳、泸州、内江、宜宾、巴中。

 

下面为大家总结了,截止目前为止,已经明确取消劳务资质的省市的名单: 


建委资质审批新规1


和建企资质相同,不同的行业有着不同行业的资质许可证。如若被查出无证经营,可不单单是公布名单这么简单:


建委资质审批新规2

建委资质审批新规3

建委资质审批新规4

建委资质审批新规5

建委资质审批新规6

建委资质审批新规7

建委资质审批新规8


“无证经营”就好比没有驾驶证就上路的司机,是违法的,是要受到相关部门处罚的。但是,有的企业经营者表示,办证过程太长了,根本等不及;或者是因为某些不可抗力因素,证件一直审批不下来,但是项目不能拖。

 

这个时候,创业人应该怎么办呢?中财企航推荐,收购一家具有相关资质的公司,是一个不错的选择。想要收购建筑资质公司,欢迎拨打客服电话:400-162-8788 / 400-192-87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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