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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财企航:股权收转必备小常识系列之 - 实收资本未增加还用缴纳印花税吗?

日期:2018-03-16 15:15   by   中财企航       浏览:6468


股权收转

最近有不少用户存在这个困扰,企业在实收资本不变的情况下进行股权收转,还需要缴纳印花税吗?下面中财企航为大家详细整理了一下。


根据我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七条规定,税目税率表中的记载资金的账簿,指载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总分类账簿,或者专门设置的记载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的账簿。其他账簿,指除上述账簿以外的账簿,包括日记账簿和各明细分类账簿。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25号)规定,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后,其“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如“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基于以上税收法律政策规定,我们可以总结出出以下有关股权收转的结论:在股权收转的过程中,如果实收资本未增加,将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后,公司只需按股东实缴的实收资本申报缴纳印花税,而未缴足的实收资本部分不缴纳印花税。中财企航:股权收转必备小常识系列之 - 实收资本未增加还用缴纳印花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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